精伦电子9月5日公告,公司将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精伦园部分房屋和户外场地出租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使用,租赁期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合计共34个月。当日,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场地费由租金和使用附加费组成。其中:租金合计为1976.07万元。使用附加费合计为348.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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